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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章丘一企业厂房遭遇强拆 警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时间:2023-07-20 16:10:37  来源:法治观察报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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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没有签署任何拆迁补偿协议、没有得到补偿款的情况下,济南市章丘区市民李刚恒任法人、位于枣园街道办事处干桥村土地上正常经营的章丘市衡勤电器有限公司,于7月18日凌晨四点左右遭遇强拆,本人得到消息赶到现场后发现,厂房已经被夷为平地,所有设备和库存钢材不翼而飞,办公用品、财务账簿以及生活用品全部被砸坏埋入废墟之下,现场一片狼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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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刚恒今年69岁,他不但是一位老退役军人,还是一位肢体残疾人。2014年4月份,他自筹资金,租赁土地,注册成立了章丘市衡勤电器有限公司,从事电机铁芯、电芯、微电机铁芯的加工及销售。企业不大,却是李恒刚一家赖以生存的主要来源。

   李恒刚介绍,自2017年,他就知道是山东大学龙山校区(创新港)项目,征用了包括其厂房所在地之内的该地块共计7800余亩的土地。但是,五、六年来,没有任何人找过他协商厂房拆迁事宜,过渡厂房也没有落实,补偿款更是一分钱也没有得到。在这种情况下,是谁胆敢以身试法,强行拆毁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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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房被强拆后,李恒刚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了报案。2023年7月19日,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向李恒刚出具《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认为“李恒刚厂房被强制拆迁一案,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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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李恒刚欲哭无泪。“为了给国家减轻经济负担,自己拖着残疾之身,创办了这个小厂子,这是我们全家的性命啊?现在给强拆了,一点说法也没有,还有我们全家人的活路吗?”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要具备的条件是:1、已取得拆迁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2、已具备征收手续、立项手续、规划手续;3、已履行公告程序、听证程序、公示补偿标准程序。而房屋拆迁必须经过的程序有: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申领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拆迁冻结;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发放、领取补偿款;最后才可以拆除房屋。工厂拆迁主要有以下赔偿:1、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2、厂房重置成新价;3、停产停业损失费;4、装修附属物;5、机器设备;6、搬迁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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