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浇灌田地用电生纠纷法官调解挽回手足情[燕都晨报]

时间:2019-06-01 05:22:01  来源:燕都晨报  作者:燕都晨报  字体:

本报讯(记者赵红莉) 两家人既是邻居又是亲戚,因一点小事闹得不可开交,兄弟反目,两家人互不来往,甚至对簿公堂。近日,喀左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由于承办法官的悉心工作,结怨的两兄弟最后握手言和。

5月29日,记者了解到,该案件中原告和被告系叔伯兄弟关系,两家还是前后院的邻居。2000年,被告刘某与人合伙拉了一条电线为浇灌田地使用。因原告刘某与被告田地相邻,原告为了浇灌自己家田地便与被告及其合伙人协商,希望从被告所拉的电线上接电,自安电表,并给付了被告及合伙人每人200元钱。

被告及合伙人一致同意原告接电浇地,并口头约定原告有线路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原告可以长期使用,不能给别人使用。而接电时原告的田里种的是玉米,后期在园内又栽植了葡萄及果树。

2017年4月,被告刘某以接电浇地只能浇玉米不能浇灌菜园子为由,将原告所接线路掐断,不准其重新接电。迫于无奈,原告刘某将被告刘某诉至喀左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刘某对原告电路使用权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经审理查明,喀左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掐断的电线接上,不得阻止原告正常使用电浇地。判决生效后,被告刘某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电线接上,拒不履行法院判决。2019年,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被告刘某履行法院判决。

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相关执行材料,同时了解到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刘某系叔伯兄弟关系,俩家互为邻里。考虑到实际情况后,执行法官决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将双方矛盾化解,而不是仅为执行而执行。

近日,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家中,一方面向其释明法律,告知其必须履行法院判决,履行法律义务。另一方面从兄弟情、邻里情的角度劝说被执行人。最终,在执行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的劝说下,被执行人同意将电线接上,不会再阻止申请人用电,申请人对被执行人的行为表示了谅解,兄弟情得以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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