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留群众补贴款 2名村干部被处分(南充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李双早)“因长期保管截留群众补贴款,挓口山村党支部书记伍强林、村委会主任江星明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日前,在顺庆区渔溪乡会议室,顺庆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的情况通报让渔溪乡参会干部和群众代表深受震动。
2019年是省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也是我市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节点。顺庆区纪委监委把坚决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作为重要任务,牵头成立10个督查组就此展开督查。
在顺庆区渔溪乡,督查组发现一个怪现象,那就是挓口山村四组、五组不少符合有关条件的村民没有领取到地震补贴款,而在该村一、二、三组,符合有关条件的村民均领取了相关补贴。“钱平均到每个村民头上,虽然不算多,但在同一个村,为什么有的村民有,有的村民没有?这显然不符合常理。”督查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随即把线索向顺庆区纪委监委进行了移交。
顺庆区纪委监委调查组在当地走访中发现,群众对该补贴款的发放也持怀疑态度。“我们之前问了村委会主任,为啥不把钱给我们,结果回复是因为我们当年没有交纳村组道路集资款,所以要把这笔钱扣下来。但是这笔钱到底是不是用于道路修建,他们没有进行公示,大家也觉得为了这点小钱跟村干部把关系搞差了不好,也就敢怒不敢言。”当地一名贫困群众说。
那这笔钱是否用于道路修建呢?经调查组调查发现,这笔钱并没用于道路修建,而是由挓口山村党支部书记伍强林代为保管。“作为村干部,竟将群众补贴款进行个人保管,这就是违纪违法行为。”调查组纪检监察干部说。
最终,参与此事的挓口山村党支部书记伍强林、村委会主任江星明受到查处,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顺庆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胡文骥说:“有权就有责,有责要担当,这是对一名干部的基本要求,用权任性,随意截留群众补贴款,置群众根本利益于不顾,对于这样的干部,区纪委监委绝不手软。”
一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顺庆区在扶贫领域问题查处上持续发力,截至5月,顺庆区纪委监委共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10件,党纪政务处分15人,其中,搬罾镇文化站站长何静波未正确履职,导致低保金多发放;桂花乡卷洞门村村委会主任程荣科收受“感谢费”等一批典型案例被公开曝光,形成强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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