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条例”引起海东干群强烈反响(海东时报)
时报记者 周晓华
《海东市绿色宜居城市建设促进条例》和《海东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下面简称“两个条例”)经青海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两个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海东市绿色宜居城市建设和义务植树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两个条例”发布后,在海东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海东市生态环境局职工冶瀚说,目前,植树造林绿化家乡的活动正在河湟大地如火如荼地开展。植树活动不仅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绿化意识,也增强了大家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好家园的意识,生动诠释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时代内涵。“‘两个条例’的颁布,让我更加明白,我们一定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高原精神’,持之以恒地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努力为海东群众打造幸福家园、绿色家园。”冶瀚说。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海东市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乐都区市民吴先生是一位退休老干部,他表示,看着自己的家乡越来越美,心里别提多高兴了,而“两个条例”的颁布,能让广大干群从起初参加捡拾垃圾等各类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到逐渐转变观念,主动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能引导更多的人树立绿色文明和谐美丽的生活观念,让生态环保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
(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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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新闻工作者辛海蕾说:“这两天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两个条例’的诞生是海东市推动精神文明建设走进百姓生活的重要举措,将文明要求从道德层面上升至法律层面,充分体现了海东市践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理念和决心。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意味着物质财富的富足,还意味着精神财富的富有,意味着市民素质的提升。”
“我们村的生态环境可是一点也不赖。”下营乡白土庄村村民申得彦说,村里会不定期组织村民打扫村里的环境卫生,在拥有舒适生活环境的同时,村民也会自觉地加入保护环境的队伍,共同创造美好家园。“这几天,我在手机上看新闻,海东市颁布了‘两个条例’,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我们老百姓更要用自己的绵薄之力助力海东市绿色宜居城市建设。”申得彦说。
“作为一名海东市民,非常赞成‘两个条例’的颁行,‘两个条例’从法规的角度对不文明行为予以约束,其意义可圈可点。若要让文明立法深入民心,宣传不可缺少。”市民袁女士建议,相关部门应深入做好“两个条例”的普及工作,这样才能避免一些市民因无知而触法,引导每一名市民自觉践行“两个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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