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破坏并盗窃共享单车电池领刑受罚
随着我市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共享电单车为市民出行提供了便利,同时有人打起了盗窃共享单车电池的主意。近日,谯城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来源:谯城法院 作者:李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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