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业主交易 “沙霸”团伙获刑[燕都晨报]
本报讯(记者赵红莉) 身为小区物业经理,不但不维护小区业主利益及权益,反而当起“沙霸”,伙同他人对正在装修的业主实行强迫交易。该行为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11月14日,建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5名被告人因犯强迫交易罪分别被判刑。
据了解,本案于11月7日,在建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该起“沙霸”涉恶案件是该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受理的第一起小区物业涉恶案件。
2018年5月至8月,时任某物业经理的王某飞伙同李某彬等4人,以威胁、辱骂等软暴力手段阻止小区业主将装修用的沙子、水泥、红砖运入小区,阻止市场上的搬运工人进入小区揽活的方式,迫使小区业主在装修时必须在王某飞处购买材料、在李某彬处雇佣搬运工人。
在此期间共22名小区业主被迫在物业处高价购买材料和雇佣搬运工人,王某飞、李某彬等人从中非法获利。该行为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公诉机关认定为恶势力。
11月14日,建平县人民法院对王某飞与李某彬等5人涉嫌强迫交易罪一案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飞、李某彬、王某、廉某慧、周某以威胁手段多次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强迫交易罪。其中被告人王某飞、李某彬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王某、廉某慧、周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
法庭宣判,被告人王某飞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李某彬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周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王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廉某慧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违法所得14.9411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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