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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强力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等顽瘴痼疾

时间:2021-11-14 20:19:23  来源:  作者:  字体:

 公安部持续推动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

强力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等顽瘴痼疾

公安部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断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将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等作为顽瘴痼疾整治重点,第一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共整改相关问题27.3万余件,第二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单位已整改相关问题1600余件,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公安部坚持不懈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印发《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规范受立案工作流程;修订发布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及《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和执法公开工作;修订印发《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压实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责任;会同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出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切实用好制度利器,强化法治刚性约束力,坚决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落到实处。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常态化开展网上执法办案,在市、县两级建设集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强化对执法办案各领域、各环节、各要素的全流程监督回溯管理,大大压缩了“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违规操作空间。

随着教育整顿的深入推进,公安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问题根源,持续加强建章立制,切实从源头上扎紧扎牢规范执法的制度笼子。针对逐利执法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出台公安机关禁止逐利执法有关规定,明确规定禁止以刑事手段插手干预经济纠纷、民事纠纷,禁止以罚代刑、以罚代拘、降格处理和一律顶格罚款,并明确了责任追究的相关要求。为深化公安执法监督改革,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健全法制审核机制、严禁插手经济纠纷、依法准确适用强制措施等24项改革任务。全国公安机关扎实开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等专项整治,针对受立案、强制措施适用、涉案财物管理、执法公开等重点执法环节,对2020年以来的警情案件进行了全面严格筛查,对刑事案件受立案等环节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察,采取限期自查自纠、提级核查、案件评查等方式强力推进整改。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持续深化“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问题整治,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补齐短板漏洞,认真研究制定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责任体系改革相关意见和规范办理刑事案件适用资金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确保执法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执法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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